海創光電終止科創板IPO 原擬募7.6億元興業證券保薦|速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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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6日訊 上交所網站昨日發布關于終止對福建海創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創光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審核的決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于2023年5月5日依法受理了海創光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的申請文件,并按照規定進行了審核。日前,海創光電和保薦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本所提交了《福建海創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和《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福建海創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報告》,申請撤回上市申請文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終止對海創光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的審核。
海創光電產品主要包括激光光學元器件及激光模組,可以實現激光的發射、傳輸及接收等功能,滿足下游不同類型激光應用系統客戶的需要。公司已形成激光雷達業務、工業激光業務、光通訊業務、生物醫療及其他業務四大業務板塊。
公司的控股股東為福州融普,福州融普持有發行人1,680.375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25.79%。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凌吉武。2023年12月,凌吉武、張哨峰、林斌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本次發行前,凌吉武直接持有公司2.65%的股權。同時,凌吉武持有公司控股股東福州融普66.67%的股權,通過福州融普控制公司25.79%的表決權。加上其一致行動人張哨峰、林斌分別直接持有公司0.88%的股權,凌吉武直接和間接合計控制公司30.21%的表決權,是公司享有表決權比例最大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報告期內,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
海創光電原擬在上交所科創板公開發行股份數量2,283.28萬股,占本次發行后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5.95%。海創光電原擬募集資金76,000.00萬元,用于海創光電產業園項目(一期)、總部及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海創光電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陳水平、陳霖。
